Monday, July 12, 2010

最无趣的分手


        说来惭愧,长这么大了,一共谈过两次对象。第一个交往了三年半,结婚一年半,同居零天,然后离了。她从此成为我的前妻。和她相识时正是韩日世界杯赛事进行的如火如荼时,那一天是西班牙对阵巴拉圭。因为见面,错过了这场比赛。八年后,南非世界怀开幕前三个月,开始了我的第二次对象历程。在西班牙夺冠的这个夜晚,我意识到,原来我们已经分手了。
        没见面,没联络,谁也没有告诉对方任何一个理由,就这样散了。这真是最无趣的分手了。
        据我了解,平等外交的特点之一是互派使节,相互照会,最不济也要送上一句“无可奉告”。按照这一惯例以及我一向开诚布公、口无遮拦、童言无忌、信口开河的优秀品质,我曾打算先与她好好谈一番的。谈一谈我对感情的看法,对婚姻的认识,对生活的感悟,对人生的理解。让她知道与我共同生活将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如果没有坚硬冰冷的心脏,恐怕难以忍受我的怪异。我这样做其实很卑鄙,明摆着是想吓唬住她,让她知难而退。可我却很堂皇地找了个理由,对着自己硬说这是为了让她占据主动,让她先甩掉我。
        可是,我的伎俩竟然没能成功。不,是根本没能实施。没有对话,没有吵架,没有友好的祝福,甚至没有咬牙切齿怒目而视互啐一口浓痰诅咒彼此的七姑八婆及今后五十年的身体状况,我的第二次对象经历就如此结束了。
        通过本次对象,我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实在是太欠缺了。不仅缺乏经验,周期还太长。按照八年见两人的频率,若想赶超单位某位前辈七、八百人次的对象成绩,恐怕我得再看十次哈雷彗星才行。
        今天,一个朋友劝我说,别这么就分手了。再和她联系一下,然后经常见面,年底结婚吧。我说:不要劝我了,你们不了解的。这和她无关,是我不想再多一个前妻了。
        至于其它,我不再说了。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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